发表于 2015/01/29 13:34 约4分钟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几天,广州CBD珠江新城的一家店的开业引发了全国轰动,原因是在这家店里可以类似于国外免税店的价格买到自己想买到的东西,又节省了出国旅游之车马劳顿,又很便宜!引发很多人特别是现有商超团体的质疑,最后黄埔海关不得不出来澄清:这家店的性质是“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子商务结合的体验店”,政策上是合法的。
说白了,这家店就是将保税区仓库里的产品在CBD店里展示,并交纳行邮税之后交给顾客,行邮税比海关货物税便宜很多,所以价格便宜。这看似简单的道理,但也是政策上一个很大的突破!之前,我们万万不可想象保税商品可以在城市里公开销售。这一销售,受冲击的太多了:传统的商超、传统的进出口贸易公司等等,他们的既得利益肯定受损。
但是,这个擦边球就是打出去了,而且海关还正式出来为此作背书。很多人,特别是那些既得利益受损的相关企业的企业家,可能不服啊!对此,怎么办?我想大家不妨从以下两个方面思考一下,或许就明白了。
第一,理解这种试点的必然性。
自由贸易是全球的大趋势。理论上,从亚当·斯密提出社会分工、自由贸易理论开始,历经250年,如今占上风的明显是自由贸易理论,得到各国执政者选择最多的也是自由贸易理论。实践上,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到现在,取得的成果也是举世公认的。开放已经成为我们一个坚定的国家决策。
加入WTO这么多年,中国的国家实力得到了空前提升,如果说过去我们属于战略防御阶段,防止我们国内的产业受自由贸易的冲击太大,防止我们人民的利益受损。那么,现在我们开始主动进攻了,因为我们现在我们有参与这种全球自由竞争的实力了。几个数据:
2013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设立, 9月29日上午10时正式挂牌。2014年12月,上海自贸区由原先的28.78平方公里扩至120.72平方公里。
2014年12月26日,正式决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各地的试点越来越具有创新性、颠覆性:
2014年8月底,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2014—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提出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平行进口汽车”政策试点,建设“平行进口汽车”展示、体验等综合性展示交易平台和综合维修中心。所谓“平行进口汽车”,是指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贸易商从海外市场购买,并引入中国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这是多大的一个创新和颠覆,你自己知道的。
2015年1月23日,位于广州CBD珠江新城的首家“保税店”正式开业,甚至一开始连名字都没经过推敲,后来是在大家的质疑声中,海关出来澄清,才将该店界定为“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子商务结合的体验店”!
据说,这样的形式广州还不是首创,埔海关参考的是“重庆模式”!
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你就知道了这种试点的必然性了。更何况,这种自由贸易带来的另外一个自然的结果就是人民币的国际化,人民币全球地位的提升和中国的全球地位的提升,你说,这样的结果我们能不主动去争取吗?
第二,反求诸己的创新性。
创新,早已成为我们的国家战略。但凡是创新,都是对原有制度、利益格局的一种颠覆。明白了这一点,如果自己的利益被颠覆了,你就知道该怎么办了。一种人,我选择逆流而上、抵抗,我选择去斗争;另一种人,我选择顺势而为、借力,我选择去改变、提升自己的能力。两种人,分别会得到什么样的后果/结果,我想作为关心这个层面的问题的人,自然是十分清楚的。
从同样一个窗口望出去,有人看到的是满天繁星,有人看到的确实乱石杂草。朋友,面对新情况、新现象,你看到了什么?
版权声明:本文为新华网思客独家稿件,谢绝转载。授权合作请联系sike@news.cn
有 1 位网友推荐了本文
思客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新华网所有。思客将依照本协议及其随时发布的相关规则或说明提供网络服务。
在您使用思客服务前请确实仔细阅读本协议。当您点选同意或定制、使用、接受思客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规范包括接受思客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并愿受其约束。思客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并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和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旦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登录思客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思客随时发布的与该服务相关的规则或说明,这些规则或说明均为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
用户如果不同意服务条款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
1、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思客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用户如不在国内居住,还应特别注意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衔等注册和使用昵称(如确为本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通过审核方可允许使用);
2、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等注册和使用昵称(如确为该机构,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通过审核方可允许使用);
3、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网友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称;
4、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称;
5、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ID和昵称。
1、在注册时,用户应该提供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个人资料;
2、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用户必须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1、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思客的正式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每个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2、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存在其它安全问题等情况,应立即通知思客管理员。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思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各项规定,思客有权不经通知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网络服务。
3、因网络的特殊性和不稳定性,思客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在思客发布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承担一切因自己发布信息不当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用户在思客所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攻击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或不实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公德、伦理道德、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
10、宣扬种族歧视,破坏国家、民族、地区团结的言论和消息的;
11、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
12、恶意重复、大量发布各种信息的;
13、未经思客同意,张贴任何形式广告的;
14、利用本服务进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或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的;
15、发布信息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对任何一位用户或公民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谩骂、诋毁、中伤、恐吓等。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如用户在思客发布信息时,不能履行和遵守协议中的规定,本网站有权修改、删除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并有权对违反协议的用户做出封禁ID,或暂时、永久禁止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处理,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思客的系统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用户在遵守上述协议的前提下,思客将充分保护用户享有个人隐私。思客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思客中的非公开内容,下列情况除外: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思客服务协议规定;
2、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必要向相关法律部门提供备案的内容;
3、维护社会个体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
4、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
5、为维护用户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6、维护本网站的合法权益;
7、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8、符合其它相关的要求。
1、对于用户上传到思客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授予思客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和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思客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和将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2、思客的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设计图样等及在邮件信息、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和标识包括“思客”及相关图形标识,均受版权、商标和专利等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未经思客或相关权利人授权许可,不能擅自复制、发布、转载、播放、改编、汇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这些内容或将该内容用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
3、用户必须保证,上传的照片、文字、音乐以及视频等作品之著作权已获得合法授权,在本网站之上传行为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否则,将由该用户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用户不得将任何内部资料、机密资料、涉及他人隐私资料或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1、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使用本服务的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思客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它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非思客过错原因导致的用户数据损失、丢失或服务停止,思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思客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对用户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用户同意对思客的使用承担全部风险。用户使用经由本服务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信息而导致该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其风险自行负担。
3、思客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思客经营或控制,思客对其正确性、合法性、正当性不负任何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离开思客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自负;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思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思客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用户使用该服务导致思客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等,用户同意承担一切责任。思客对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5、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的使用、修改、演绎、下载或转载信息等可能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思客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对于违反思客服务条款或其他思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思客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用户的帐号、密码或使用本服务,或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思客的内容。
2、思客有权在任何时候,暂时或永久收回、修改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本网站注册的二级域名和使用空间等各种资源。
3、思客有权在采取上述行为时不事先通知用户,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新华网
二0一四年三月
思客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新华网所有。思客将依照本协议及其随时发布的相关规则或说明提供网络服务。
在您使用思客服务前请确实仔细阅读本协议。当您点选同意或定制、使用、接受思客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规范包括接受思客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并愿受其约束。思客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并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和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旦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登录思客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思客随时发布的与该服务相关的规则或说明,这些规则或说明均为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
用户如果不同意服务条款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
1、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思客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用户如不在国内居住,还应特别注意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衔等注册和使用昵称(如确为本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通过审核方可允许使用);
2、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等注册和使用昵称(如确为该机构,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通过审核方可允许使用);
3、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网友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称;
4、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称;
5、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ID和昵称。
1、在注册时,用户应该提供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个人资料;
2、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用户必须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1、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思客的正式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每个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2、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存在其它安全问题等情况,应立即通知思客管理员。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思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各项规定,思客有权不经通知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网络服务。
3、因网络的特殊性和不稳定性,思客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在思客发布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承担一切因自己发布信息不当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用户在思客所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攻击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或不实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公德、伦理道德、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
10、宣扬种族歧视,破坏国家、民族、地区团结的言论和消息的;
11、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
12、恶意重复、大量发布各种信息的;
13、未经思客同意,张贴任何形式广告的;
14、利用本服务进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或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的;
15、发布信息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对任何一位用户或公民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谩骂、诋毁、中伤、恐吓等。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如用户在思客发布信息时,不能履行和遵守协议中的规定,本网站有权修改、删除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并有权对违反协议的用户做出封禁ID,或暂时、永久禁止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处理,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思客的系统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用户在遵守上述协议的前提下,思客将充分保护用户享有个人隐私。思客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思客中的非公开内容,下列情况除外: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思客服务协议规定;
2、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必要向相关法律部门提供备案的内容;
3、维护社会个体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
4、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
5、为维护用户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6、维护本网站的合法权益;
7、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8、符合其它相关的要求。
1、对于用户上传到思客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授予思客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和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思客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和将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2、思客的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设计图样等及在邮件信息、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和标识包括“思客”及相关图形标识,均受版权、商标和专利等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未经思客或相关权利人授权许可,不能擅自复制、发布、转载、播放、改编、汇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这些内容或将该内容用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
3、用户必须保证,上传的照片、文字、音乐以及视频等作品之著作权已获得合法授权,在本网站之上传行为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否则,将由该用户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用户不得将任何内部资料、机密资料、涉及他人隐私资料或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1、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使用本服务的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思客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它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非思客过错原因导致的用户数据损失、丢失或服务停止,思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思客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对用户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用户同意对思客的使用承担全部风险。用户使用经由本服务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信息而导致该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其风险自行负担。
3、思客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思客经营或控制,思客对其正确性、合法性、正当性不负任何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离开思客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自负;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思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思客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用户使用该服务导致思客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等,用户同意承担一切责任。思客对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5、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的使用、修改、演绎、下载或转载信息等可能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思客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对于违反思客服务条款或其他思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思客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用户的帐号、密码或使用本服务,或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思客的内容。
2、思客有权在任何时候,暂时或永久收回、修改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本网站注册的二级域名和使用空间等各种资源。
3、思客有权在采取上述行为时不事先通知用户,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新华网
二0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