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9/22 17:26 约4分钟
学者吴思在研究历史的时候发现了破坏力这一概念,提出从“破坏力的角度”分析历史。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并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扎根于深厚历史的破坏力(思维、策略等)也随之蔓延到了互联网上。
破坏力即伤害力。如果说“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的话,那么,与建设力(生产力)相对,对破坏力的考量集中体现了“避害”的一面。在诸多网络事件中,破坏力的思维特别明显。面对上街民众聚集,重大化工项目的停建和缓建就是为了避免更大的破坏力。一些媒体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搞新闻敲诈,实质挥舞的也是破坏力这面大旗。在湘潭产妇死亡事件中,院方破费周折通过村支书通知家属产妇死亡的消息,原因之一就是想免于产妇家属的打砸;而产妇家属的非理性举动,自设的前提则是院方对产妇实施了“破坏(伤害)”。
实际上,对破坏力的考量不仅限于当事人和涉事者,不少围观网民也不乏这样的思维。网络舆论场流行的“比恶”逻辑背后,就闪现着破坏力的考量。如果城管与小贩暴力相向,不少网民会认为城管“更坏”,并由此对小贩持宽容和同情的态度。究其原因,不外是网民认为城管的破坏力更强。同样,职业乞丐固然可恶,但和偷扒抢、贪污腐化、更具欺骗能力的大型公共机构相比,当然是小巫见大巫了。而小巫、大巫的分别,当然是破坏力的不同量级。黄海波嫖娼后被网民称为德艺双馨的“业界良心”,就是因为其破坏力“甚微”(没有女朋友,没结婚,没出轨,不搞潜规则,不玩女明星和女粉丝,没用公款等等)。而记者打假乞丐反被质疑缺乏职业操守,原因也在这里。
有破有立,不破不立。破坏力是人类社会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思维方式,以破坏力作为筹码也是常见的博弈策略,当下网络舆论场的破坏力思维也不过是现实的一种延伸。问题是,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建设力思维对破坏力形成制约,破坏力思维的单兵突进往往导致舆论失衡,丧失是非。这是因为,破坏力思维实质是一种丛林思维,带有鲜明的非文明色彩。在这种思维主导下,强者可以挥舞破坏力大棒“趋利”通吃,弱者只能高举道德大旗“避害”自保。类似场景,在网络舆论场几乎司空见惯。在强征强拆、贪腐谋利、敲诈勒索、暴力维权等诸多事件中,破坏力思维和逻辑一以贯之。当强者将这一逻辑演绎至极致(超出了弱者的底线)的时候,弱者只好“以命相博”。吴思先生称之为“血酬”。与此同时,弱者也把破坏力的逻辑演绎到极致。
和诸多暴力维权事件相比,以“生存”为目的而置尊严于不顾的乞讨行为,虽然已经跌破了“人”的底线,但仍是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这也是职业乞丐得到不少网民同情的原因之一。不过话又说回来,面对种种话题,网民动辄就要退到“生死存亡”的角度,一方面固然反映了当下生活的诸多艰辛,另一方面也折射了网民价值观层面的迷失和精神层面的荒芜。
破坏力思维不是从积极的方面去肯定和汲取他人的长处,而是从消极的方面对他人进行了恶意的“预设”。一旦遇到矛盾和纠纷,消除和防范“恶”果就成为首要任务,相互“比恶”的指责自是顺理成章的逻辑。在这种“内耗”式的恶性循环中,某一方(有时为强势方,有时为弱势方)的利益、主张或得到了保全(不被侵犯),但整体的福利与进步显然是无稽之谈。
互联网本身洋溢着建设的精神。其本身的开放,为社会各阶层、每一份子的沟通与合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平台和便利。但如何把这一精神融入到亿万网民中,并对网民潜在的破坏力思维形成制约和改良,实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的理想,无疑是当下互联网大发展时代不容忽视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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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二0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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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二0一四年三月